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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厨余垃圾将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计量收费

2021-07-08 09:51:42    来源:北京商报

7月7日,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指导意见提出,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将施行计量收费。

指导意见明确,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和宾馆、饭店等相关企业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即非居民厨余垃圾),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

对于计量收费的模式与标准,指导意见也给出了相关要求:鼓励各地区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合理确定定额和分档,拉大价格级差,体现有奖有罚,充分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

国内垃圾分类主要为四分法,为何选择厨余垃圾进行计量收费呢?

“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我国餐厨垃圾的产生量巨大。”北京一位市政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国内的厨余垃圾体量非常大,且增速更是飞快,2019年,我国厨余垃圾产生量为1.08亿吨,到了2020年就变成了1.2亿吨。

另外则是与其他几类垃圾相比,非居民的厨余垃圾分类做得最到位。

“尤其是一些机关单位,厨余垃圾分类体系已经相对完善了。不过,当下哪怕是在北京市,居民自身的垃圾分类积极性和能力依旧有待提升,有些小区还需要依靠居委会来进行,这就导致垃圾处理中的计量收费实行起来相对困难。”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对于不同地区的厨余垃圾运收情况,指导意见也指出,厨余垃圾收运监管体系基本完善的地区,尽快实现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其他城市要尽快实现厨余垃圾收运监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机制改革。

厨余垃圾中端后端处理也是整个垃圾回收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对此,指导意见明确,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运营主体企业化和运营机制市场化;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通过合同管理、引入竞争等方式,倒逼垃圾收运服务单位提高服务质量。

今年以来,国内餐厨垃圾后端处理市场出现了上扬的势头。2021年,1-4月全国餐厨垃圾处理处置中标项目共计115项,总投资金额为57.91亿元,同比2020年1-4月累计中标项目数量增长55.4%,累计中标金额增长了34%。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排放台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

以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的样本西单商圈为例,西单商圈由13家大型商超企业和3600余家各类中小商户组成,包括餐饮单位312家。目前,西单商圈的零售企业已全部建立了垃圾分类台账,超过300家餐饮企业各项垃圾分类符合标准规范。

(记者 陶凤 常蕾)

关键词: 非居民 厨余垃圾 产生者付费 计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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