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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离婚诉讼中如何防止房产被转移

2022-04-02 10:48:10    来源:甘肃工人报

什么是不动产异议登记?

不动产异议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对房产的异议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以表明房产存在争议的登记。

异议登记属于保全性登记,其作用在于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处于争议状态,防止物权请求权最终难以实现而弱化为债权。

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利害关系人。异议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在提起异议登记时,其需要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就此而言异议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和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往往是统一的。

异议登记办理费用是免费。若政策调整,以实际为准。办理地点为房屋所在地对应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异议登记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利害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异议申请人身份证。

(二)证实申请人对登记的不动产有利害关系的材料:房产证、结婚证、诉讼材料、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等。

(三)如涉及委托的,需要委托材料:如委托书、律师证、律师本人身份证。

不动产异议登记的方式有几种?

方式有两种,方式不同效果也不同。

(一)如凭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进行异议登记备案,可以阻断登记房产的任何交易。

(二)如无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直接申请异议登记,只能起到公示作用从而警示交易相对方,不能阻断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一套房产因同一事由只能异议登记一次,且有效期为15天。即要求异议登记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起诉,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

所以若遇到非常紧急的情况,需要直接申请异议登记的,还是要抓紧时间起诉,在取得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及时进行异议登记备案,这样才能起到有效保全房产的效果。

异议登记如何注销呢?

案件审理终结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或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均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备案。

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应提交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起诉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予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材料原件,或是已经判决不动产权利归属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异议登记可以成为诉讼中财产保全的一种方式。当然,异议登记只是暂时的保全措施,还是建议尽早进行确权,例如通过离婚诉讼分割财产。

关键词: 以案释法 离婚诉讼 如何防止 房产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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