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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多层次织密养老保障网

2022-05-05 15:32:50    来源:中国商报

账户制积累模式、缴费个人承担、享受税收优惠、投资风险自担……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勾勒出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基本框架。

作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的补充,被称为养老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思路渐明。

首次明确制度框架

作为社保重大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将进一步织密织牢养老保障网。此次意见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参加范围、制度模式、缴费水平、投资方向、领取条件等均进行了设定。

根据意见,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根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2021年11月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高达10.25亿人,即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范围基本覆盖了全体劳动者。与现有社保体系不同,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

具体来看,参加人通过由人社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该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金融行业平台对接,提供账户管理、信息查询与核验、综合监管支撑等服务。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负责人朱俊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明确账户制积累模式,有利于从短期储蓄向长期养老资产转化,可以增加养老金的资产规模及提升保障能力。另外,亦有利于集聚长期养老资金,可对冲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储蓄率和投资率下降带来的潜在影响。

在缴费水平方面,意见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不过这一金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账户内资金可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风险。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当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其他符合领取的条件时,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账户内养老金。参与人死亡后,其账户内的资产可继承。

此外,该制度会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再逐步推开。对此,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董登新表示,这是个人养老金在国内第一次发布统一规则,明确了基本制度框架,为未来出台个人养老金实施条例和细则指明了方向。

加快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探索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背后,是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发展缺位的现实。

在我国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并负责管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政府倡导由企业自主发展的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商业养老保险。虽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体系,但目前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均还比较薄弱。

“个人养老金制度为养老金体系的第三支柱,意义深远。”朱俊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存在养老资产总量不足、养老金体系结构性失衡、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压力大等问题。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有利于增加养老金资产规模及其保障能力,矫正养老金体系的结构失衡,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多次被提及与强调。记者了解到,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即为探索之一,从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三地正式开始为期一年的试点。消费者购买此类保险后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在领取阶段再缴纳税款。

然而,自试点推出以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却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局面,试点一年半后,销售额仅约1.8亿元。

究其遇冷原因,业界多认为是由于税收优惠力度不够,对高收入者吸引力小,对中低收入者也不友好:或是因收入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无法享受,或是投保可能面临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多缴税的不利情况。

央行在去年9月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1》中提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暴露出税收优惠的激励效果较为有限、手续相对繁琐、涉及多个领域、产品同质化等问题,后续改革方向大致包括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将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都纳入第三支柱投资范围;推进商业养老金融改革等。第三支柱养老的制度性思路逐步建立和完善。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表示,未来随着养老第三支柱的大力发展,其凭借积累的资金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必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

必要性和优势凸显

与个人理财相比,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必要性和优势体现在哪里?

意见明确,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国家会利用税收优惠手段提升个人为未来养老做储备的积极性,与个人理财相比,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够得到税收政策的支持。”朱俊生表示,有很多人特别是年轻人会觉得养老是一件长期、遥远的事情,不会为其做专项储备,即使进行了个人理财,可能也不会有明确的养老规划,以及“专款专用”的意识。而“个人养老金制度就是通过制度化的设计,帮助人们对抗人性当中的短视,基于长期思维来进行理财规划。”

有保险从业者对记者表示,后续税收优惠细则具体如何确定非常关键,关系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运行效果。朱俊生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细则时应在此前试点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如提高计税扣除限额、简化税前抵扣流程、降低保险金领取阶段税率等,此外还可采取直接财政补贴的方式。

除了优化税收方案,根据意见,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在保障个人养老金账户内金融产品安全性的前提下,只有提高收益才能让产品具有吸引力,这是政策设计者及承担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需要面对的挑战。

各项配套举措也将加快落地。证监会4月21日表示,将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地,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持续加大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也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研究制定个人养老金相关配套政策,推动金融信息平台系统建设,共同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

(记者 王立芳)

关键词: 养老第三支柱建设 养老金制度 多层次织密 养老保障网 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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